我想有个家
来源:作者:雪泥恒香时间:2013-09-29热度:0次
初春的早上,淡淡的暖,风轻轻摇动骨干的树枝,又是一个晴好的天气。我低头心情愉快地擦着办公桌?!澳恪习嗔??”突兀的询问声响起,我抬头,见一中年妇女站在桌前。我啊啊地应着,问她:“你有事吗?”她局促地扯了扯衣角,似乎在考虑怎么开口。“你有啥事直接说就是。”我给了她一个鼓励的微笑。她也笑了:“我以前来过,是为了房子的事情……你,还记得我吗?”
我在脑海里搜素着信息,试探地问:“你……是不是那个来问离婚了,能不能在村里买个房子的?”她立刻开心地点头,指着科长的位置说:“我上次来,那边那个大兄弟跟我说的。我回去问了,我买的房子发过证,能换成我的名字不?”
上次她来,我忙着手里的活,没怎么注意??瞥こ龇⒏兆?,我只好对她说:“把你的事说说吧,看我能不能帮你?!?BR> 从她絮絮叨叨的诉说里,我知道了她的故事:她和丈夫有一个女孩,前几年,前夫找了个年轻的,和她离婚了。在那个偏远的山村,重男轻女,她担忧孩子不能得到妥善的照顾,离婚时坚持要孩子。前夫家在村里算是富户,前公公在煤矿工作,而她只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村妇女,连自己最基本的权益都不知道怎么维护。结果,她带着女儿净身出户。为了让女儿有出息,不再像她一样,她在县城租房子,让孩子到县城上小学。她打工供养孩子。她说,县城里工作好找,义务教育也花不了几个钱,日子也过得去,还攒了点钱。但是,家中的宅基地前夫占了,她不可能一辈子在外打工,于是买了村里一户宅基,一万八千元,先付了一千多定金,说好几年内交清。她说:“小猫小狗都有个窝,我只是想有个家,老了能有个住的地方?!?BR> 在农村,妇女属于弱势群体。宅基一般审批给男村民,一旦离婚,妇女就失去了居住权。农村妇女一辈子操持家务,从土坷垃里挣饭吃,没有经济来源。离婚的妇女,就像浮萍,没了根基,要想有个家,只能再嫁?!凹蕹鋈サ呐贸鋈サ乃崩牖榈母九幢隳鼙桓改附幽桑馗改傅拇寰幼?,也不能再享受原来村民的待遇。如果不再婚,恐怕死了都无葬身之地。
我想,她一个离婚的妇女,村里同意不同意给她划宅基地,还是个未知数,毕竟,离婚了,她在前夫的这个村,就是个外人了。三十几岁的人,总归还是要再婚的,一旦再婚,户口也会随之迁走,可能鉴于这个原因,村里也未必会同意给她划宅基地。我没告诉她我的隐忧。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,给她留一份希望也好。
我告诉她:“按照土地管理法,宅基地不能买卖。你买的宅基是私自转让不合法,从不合法到合法,需要走审批程序:原宅基地收归村集体,你提交宅基地申请,村委会议通过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材料,经镇政府审核,县政府审批,最后才发证给你?!彼笤济幌氲秸饷锤丛?,看起来很无助。我忍不住安慰她:“好在你的户口在村里,符合审批宅基地的条件,总归还是有希望的。你先回去找村里吧。如果村里同意,其他的事,镇国土所会给办理的?!彼芨屑さ刈吡耍曳置骺醇难劾镉兴馍凉?。
这个女子,为了孩子,选择了独立,只是想有个家这么简单的要求,真要实现却有漫长的路要走。窗外,风清气爽,真心地祝愿她的心愿能尽快实现。
(编辑:作家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