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能辨你是雄雌
来源:作者:李永丹时间:2015-01-20热度:0次
我想,传统的中国人,大部分一定都有生肖情节,都热爱属于自己的生肖。我喜欢兔子,可不仅仅是生肖的关系。就是打心眼里喜欢它,那种,单纯的看着就喜欢。朋友说,不太喜欢这种柔弱的动物,因为它简直根本难以抵抗大自然几乎任何一种生物的侵袭。
可是,你看,那毛绒绒的一团雪白,连蹦带跳的跑来,带来清新的风的气息。乖巧,机灵。捉住它长长的大耳朵,看人家那红彤彤的眼睛那么迷人,三瓣嘴还轻轻抖动着,像是欲语还休。你的心怎能不为之融化?
其实,谈到兔子,想到最多的是我的同桌。
那是读初中的同桌。他矮小白皙,一头浅棕色的头发,长有点像外国洋娃娃。初中的早自习,每日都很自由,可以任意大声背诵任何一门学科的东西。记得很清楚,那时我们刚刚学习了《木兰辞》。古文写的很浅,但很有感情。他摇头晃脑的在我旁边清脆的念——后来熟悉课文了干脆开始背诵:“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;双兔傍地走,安能辨你是雄雌?”边背那段,边用水汪汪的眼睛偷瞄我。他头脑聪明,又惯会说些俏皮应景的话。我早就习以为常。那天照旧毫不在意的打开自己的书,心无旁骛的看,根本没想理会旁边的他,以为他又在卖弄他那点才华——我是非常不屑的。他反反复复的背诵了几遍,见我还没有反应,拉拉我的衣服,非让我听他读那段文章。这一次我认真听了。他慢慢读,加重了“安能辨你是雄雌”的“你”字。哦,是辨“你”是雄雌。我瞬间明白了那么简单的一段话,他为何百读不厌,那么欢畅的背啊背。他得意的笑了。当然,头上少不了挨了我几个暴栗。
他当时的成绩足以自由选择任何一个重点高中来读。但中考他意外落榜了。很有缘分的是,我们升入了同一所普通高中。但也就在那一年,我们都在风中慢慢的长大了,变得有心事,人也随之腼腆了。教室离得很远,见面次数更是少得可怜——他那时已经出落的玉树临风,颇受女孩子欢迎了。偶尔在水房狭路相逢,顶多打声招呼就云淡风轻的离开了。当然更不再提什么兔子的话题。
岁月如梭,十五年光阴眨眼就过去了。自从高中毕业,我们零交流——没有彼此的一个电话、信件。他音讯全无。直到去年,我偶然间遇到一个我们共同的同学。她轻快的三言两语就把他的过去交待清楚了:他自己当起了老板。在初中学校门口做起了电脑生意。早已结婚生子。
那是一个夏日的炎热下午,太阳晒的人晕晕沉沉的。我一个人走在去同学家的路上。远远的看到了他的店。很窄小,尴尬的挤在红绿喧嚣的门面之间,朴素的几乎显得单薄了。店里面器物摆放的略显凌乱,只有门上的“电脑”两字倒还清晰可人,一直闪烁着红色光芒。隔着门上厚厚的玻璃,我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。他长得更高了,脸上明显有了岁月侵蚀的痕迹。他在里面同客人谈论着什么,貌似很开心,不时的拿起杯子喝水。偶尔还用双手支着细细的颈子——他以前的招牌动作。我默默的想,这就是我的同桌,这就是他工作的地方,他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商人了。又呆呆的望了一眼还在交谈的他,想了又想,还是不敢走进他的店,道一声,还好吗。那世间最简单的三个字啊,可他会怎么样的回答呢,是苦涩,还是眼泪,更抑或是幸福?我不晓得,也不想晓得。那一刻,我觉得我就是那个人间惆怅客,看不得任何熟悉的人落魄。我低下头,什么也没有做,快快的迈开步子离开了。
我们是从贫瘠的故乡走出来的,虽然我们热爱它。但毕业后,大部分同学为了更好的前程,都留在了市里,或者在大城市安家。当年那个聪明骄傲的同桌,如今回到故乡,闲散的工作着,安于现状,冷暖自知。我不知道,老师们眼中的天之骄子,是怎么在人们的议论纷纷中,选择在学校门口开店。他又是怎样磨练到今日的若无其事。我更无权置评他生活的好坏,毕竟,人各有志。只是,那天看到他,我一阵心痛,更觉得一片惋惜,深深的惋惜。我想,今日的我,更无法听到他清脆欢乐的背诵那一句安能辨你是雄雌了吧。
如今,很多朋友家里都喜欢用兔子做宠物。而每当看到那美丽的短尾巴们,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想到他。
李永丹
江苏省响水县国土资源局
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(编辑:作家网)